各相关企业:
我局于2021年底,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藏医保〔2021〕93号)《关于做好川藏药品和医用耗材省际动态联动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川藏药品、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动态联动挂网采购与数据共享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目前,大多数企业积极响应,按文件要求完成了维护配送关系等工作。但仍有部分企业未维护配送关系,导致医疗机构不能及时开展目录遴选及议价工作。川藏药品、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动态联动挂网采购工作是一项重大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请相关企业务必抓紧时间做好联动药品、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的配送关系维护工作,确保联动工作在既定的时间节点顺利落地。
如因个别企业工作迟缓,影响工作整体推进,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处置,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