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要求,坚持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提升联采工作效果,保障群众获得更加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按照“六省二区”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省际会商联动机制工作计划,经“六省二区”及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4省(区、兵团)医疗保障局协商一致,决定开展2021年第一批跨省联盟初次置换人工关节和冠脉(PTCA)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通过跨省联盟初次置换人工关节和冠脉(PTCA)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动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实施范围
1.初次置换人工关节为内蒙古等13省(区、兵团)(青海省联动价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冠脉(PTCA)导引导丝为内蒙古等14省(区、兵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具体医疗机构名单由各省(区、兵团)自行确定。
三、采购机构及平台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牵头组成跨省联盟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负责平台操作。
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相关征求意见、采购文件、公告及信息等,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网址http://ylbzj.nmg.gov.cn/yycgw/)发布,联盟各省(区、兵团)同步在本省(区、兵团)集中采购平台转发。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具体品种、约定采购量、采购方式、采购要求等以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