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要求,我区将于2023年12月31日,同步联动四川省 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含竞价药品)挂网数据信息,部署在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网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home.html),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相关企业及时做好配送关系建立工作,保障医疗机构临床使用。
联系电话:0891-6609950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