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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
续采购中选品种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31 阅读次数:5239

                           

各地(市)医疗保障局,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工作要求,为做好中选品种挂网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二、操作方式

请各单位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网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点击登录入口选择西藏医保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并按照下述工作流程进行网上操作。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请按照招采子系统账号注册操作指引,注册账号后进行操作(详见附件2)。

三、工作流程

(一)产品信息维护生产企业自行登录招采子系统,按照中选价格进行产品申报工作。

(二)配送关系维护生产企业自行登录招采子系统,在产品信息审核过后进行配送关系设置,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区所有参加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对生产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配送企业一旦确认配送区域,原则上采购周期内不得再修改。

(三)签订三方协议请相关单位自行登录招采子系统,完成三方协议签订操作。协议签订顺序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

以上工作流程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

四、时间安排

(一)产品信息维护: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

(二)配送关系维护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16日。

(三)签订三方协议: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四)全区统一执行时间:2022年11月28日起正式挂网执行。

五、其他事项

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将对生产企业提交的产品信息、价格信息进行审核,请生产企业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并进行下一步操作。审核不通过的,需按照提示内容,重新维护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

六、联系方式

请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中选企业扫描二维码进群咨询相关业务及操作,群二维码(详见附件3)。


附件1: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pdf

附件2:招采子系统账号注册操作指引.pdf

附件3:第一批和第三批接续工作业务咨询群二维码.pdf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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